2023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直播销售技能竞赛方案

日期:2023-10-1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有关职业技能竞赛政策精神,进一步丰富我院大学生的直播电商实践经验和创业体验,提高直播电商职业技能,拓宽就业路径,提升创业技能,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直播销售技能竞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部署,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就业”总体思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模式,推动我院学生职业技能提升,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建设,助力电商主播人才培养,推动郑州直播电商产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承办方:商贸系、河南省电子商务职教集团、河南省直播电商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技术支持:郑州京慧越科技有限公司

竞赛成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直播销售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由我院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承办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统筹决策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竞赛项目

竞赛设直播销售员一个赛项,职业编码为4-01-02-07,竞赛为团队赛。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含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不限专业。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学生2-3人。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院系盖章后,纸质版提交到商贸系综合办公室(明德楼305室),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6132405@qq.com

(三)报名时间

自文件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五、竞赛内容

竞赛以技能竞赛为主,分初赛和复赛,比赛总成绩=初赛成绩×30%+复赛成绩×70%。竞赛内容以《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本)》规定的直播销售员中级工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职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等有关内容。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统一命制。

(一)初赛

技能竞赛通过提交录制直播销售实操(模拟)过程的视频参赛(视频不得剪辑),评委对视频呈现的直播销售技能进行评分。竞赛组委会不提供技能竞赛的选品。参赛选手自主选择合规产品,品类不限,进行直播销售技能的实操拍摄。参赛选手须在10月15日至25日完成实操视频的拍摄,并于10月25日24:00前把视频发到竞赛组委会邮箱786132405@qq.com。每位选手仅需上传一条参赛视频,多传无效。视频文件名称标注为“学校名称+参赛选手姓名+手机号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横版视频分辨率不低于920px×1080px,竖版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x×1920px。技能竞赛成绩由评委按照评审标准通过观看视频,采取分组打分和加权平均方式评定。


技能竞赛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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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赛

初赛成绩前60%的选手进入复赛——直播带货竞赛,直播平台和带货产品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复赛时间为10月27日,参赛选手在比赛阶段,直播次数不限,其中须有一场不少于1小时的参赛产品直播专场。竞赛组委会根据销售额、直播间累计观看人数等指标进行评分。

六、奖励政策

(一)选手奖项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获奖者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其他奖项

1.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有指导老师和助手的,根据参赛报名信息在获奖选手获奖证书中注明指导老师和助手姓名等有关信息。

2.对组织参赛选手规模大、选手获奖人数多、选手获奖等次高的院系,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明德楼304室)

郭增茂老师 15638915699

编辑:耿倩倩

撰稿:卢宁

审核:陈曦